福建:建筑节能改造每个项目最高可奖200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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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9年05月27日
建筑节能改造最高可奖200万
昨日,记者从省政府获悉,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》已经正式出台,并于昨日对外公布。《意见》规定,今后我省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,同时将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政策,对于实施后年节能量达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,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奖励额2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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